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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雙週報 - 牢獄能解
第7期
2022/01/13
2022年的第一份「牢獄能解」,我們帶來了本期重點和五項子題來和大家一同討論。
本期「牢獄能解」的重點標題是:「測不準的原理,算不清的刑期」。這個構想既是長期的議題,亦有短期的觸激。在去(2021)年12月,除了釋字812號強制工作宣告違憲之外,還有幾項監所議題的關鍵文件和法條修正。因近來整理監所議題基本資料庫之需,逐筆搜尋檢視大法官解釋及監察院報告時,發現在去年12月20日,監察院曾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沒有特別發出新聞稿,卻是許多監所受刑人密切攸關的一題。該案是針對一位應定執行刑且為三振條款的陳情人,他的應定執行期長達54年的調查結果。再把時間倒轉回兩年多前的釋字第775號,去年底行政院也通過了刑法第47、48條修正草案。同時間,司法院也通過了《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
凡此種種,都是在處理有關應定執行刑的神秘數學題。這題數學題的解題過程,爰用的雖看似是清。清。楚。楚的法條文字,然而因其所掌握的是一個人的自由和對於刑罰的想像,有太多不只是法條文字上的社會因子要加入,無論是「普遍」在意的社會觀感,抑或是我們更在意的重返社會及拘束人身自由的當所節制。在本期的「牢獄能解」中,邀請大家能夠一起來試著了解,也一起算算這些「算不清的刑期」,和一點一滴逐漸流失的希望感。
除了本期重點,另外有五個子題,分別是:「立院臨時會修法(一):監護處分相關法案」、「立院臨時會修法(二):酒駕相關法案」、「憲法法庭正式上路!」、「非。常。日。常」和「國際新聞」。
立法院第十屆第四會期在1月5日至28日召開臨時會,除處理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修憲議題之外,另也排入幾項關鍵法案。在本期的「牢獄能解」中,我們挑出了兩項重大的修法:暫行安置與監護處分(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以及酒駕相關修法法案,提供讀者參考。這兩項修法趕在以預算、修憲為主軸且討論時間勢必受到相當壓力的臨時會要通過,正表露出這兩項法案的目標其實不在修法,而在回應所謂的「社會情感」所採取的「社會防衛」。但,社會真的是這樣保衛的嗎?
監所內目前關押最多的收容人犯罪類型,這幾年已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癮)挪移為公共危險罪(酒駕),如何有效面對酒癮者及其公共行為,將有酒癮並導致實質傷害者放在醫療能力不足的監所內,真的有效嗎?釐清行為樣態,理解成癮的個人社會心理條件,誠實盤點面對搭配監禁之外的配套措施,才有機會稍稍解答。
監護處分相關修法及憲法訴訟新制,之前幾期的「牢獄能解」也都曾介紹過,我們持續追蹤這些議題的發展。在國內外監所新聞部分,非常態(abnormal)的監所生活是收容人的常態。而我們自以為的非常,往往只是收容人尋常的日常生活。日復一日,一天又一天。在監禁的歷史上,監獄經常成了反映政權的集中所在,而當世界交流逐漸分歧化、去中心化,看待世界的視角就必然有所偏移,「酷刑」作為重新檢視各類機制的嶄新視角和識框,我們必須重新安放我們的眼光。
邀請大家一同來解解牢獄。
測不準的原理,算不清的刑期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量子力學裡的「測不準原理」(不確定性原理),指的是,在任何給定的時間點,觀察者無法同時準確測量一個粒子的動量和位置,位置的不確定性越小,則動量的不確定性越大,反之亦然。對於不同的案例,不確定性的內涵也不一樣。對於正在執行中的受刑人來說,如何計算刑期,雖然法條看來寫得很清楚,但實際運用上卻是五花八門,結果可能是天差地別。
在去年底監察院公布了一份調查報告(110司調0040),當事人為有期徒刑累犯,在依刑法第77條、第79條之1規定計算後,得提報假釋的最低應執行期間,超過受無期徒刑宣告之受刑人(執行25年以後可開始報假釋),總刑期達54年,其中47年5月5日不適用假釋,另6年6月25日為累犯,須執行逾2/3之後方得開始申請假釋,預估一定得關滿的51年9月22日始得適用假釋,屆時當事人已超過百歲。
再犯、累犯、累/再犯,認定看似清晰,在實務上逐漸模糊,卻影響深遠。法定本刑是一回事,在刑法第51條數罪併罰,加上第47條第1項的累犯認定,再加上第77條第2項第2款的三振條款(不得假釋),「期滿不期滿」的前後時間交錯——「應定執行刑」最後拍板定案。
從本份調查報告出發,我們邀請大家再來看看2019年釋字775號針對【累犯加重本刑及更定期刑】的宣告違憲:(1)第47條第1項「不分情節均加重」違憲、(2)第48條前段:「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違反一事不二理,即日失其效力廢止。行政院也在去年底通過送出刑法第47、48條的修正草案,增設例外得不加重情形之規定,明定再犯之罪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因構成累犯致應宣告不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或再犯第61條各款之罪,且有過苛之虞者,法院得不加重本刑,以符合比例原則。
在囚受刑人以人身自由作為犯罪事實的代價,然而這些條文之間的競合連動怎麼可能只是加加減減的數字活動?在裁定應定執行刑時,應受外部性界限(法條)和內部性界限(自由裁量亦在此拘束內),這些規範性的實質應用究竟為何,只能從裁判中窺悉。同樣也在去年底,司法院宣布通過《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要打造透明、可預測的量刑改革。
監察院的報告結論是「尚符規範,難謂違失」,應執行刑較長導致的是「監禁管理成本提高」,改善方式是走「量刑科學量化」,委託學界研究、搭配模型公式、找出影響最後執行的關鍵因子,最後的成果報告可作為法官審酌參考。
那人呢?去了哪?
▶110司調0040:「據訴,渠係有期徒刑之累犯,依刑法第77條、第79條之1規定計算後,其接續執行之刑罰,得提報假釋之最低應執行期間,竟超過受無期徒刑宣告者,認該等條文不符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等情案」(監察院調查報告 2021-12-20)
▶法官不再「初一十五不一樣」?談《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可行性(聯合新聞網 2021-12-29)
▶司改2.0 —打造透明、可預測的「量刑改革」 司法院通過《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新聞稿(司法院新聞稿 2021-12-14)
▶釋字第775號【累犯加重本刑及更定其刑案】(司法院 2019-2-22)
▶【釋字775解釋】累犯不論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 大法官宣告違憲(上報 2019-2-22 )
▶釋字775號解釋之一:累犯加重違憲嗎?(一起讀判決 2019-2-23)
▶行政院會通過「中華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 2020-12-17)
圖片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記者會影片截圖
監護處分相關法案(刑法、刑事訴訟法、保安處分執行法)之修法,在行政院《精神衛生法》修法草案尚未提出前,率先於去(2021)年10月開始進行審議程序,並主張打開天花板、無上限的監護處分修法方向。公民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並號召社會各界連署反對有違憲疑慮且無效的倉促修法,監察院也在去年12月中旬公布兩份有關「精神疾患觸法嫌疑人之處遇」及「現行矯正機關對嚴重精神疾病收容人之處遇」的調查報告。然而,在目前正在立法院進行中的臨時會,仍排入了議程之中,並將在進行院長協商後於院會表決。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在1/11發出三點聲明,呼籲:一、監護處分相關修法應符合國際人權公約之要求;二、應參考《身心障礙者的人身安全與自由準則》,強化司法精神醫院及病房的相關配套措施;三、應儘速修正精神衛生法,以完善社會安全網。究竟這次修法的爭議為何,請看底下的整理。
▼相關新聞
▼公民團體聲明
▼監察院調查報告
▼國家人權委員會聲明
圖片來源:中央社
每當酒駕肇事的悲劇發生之時,提高相關罰則及各項重刑化訴求隨之四起。在目前進行的臨時會共有近30個修法版本將一次審議,其中包括酒駕致死判死、不准易科罰金直接送監執行、公布姓名照片等方式紛紛出爐。也有長期從事酒癮治療的精神科醫師,特別呼籲補破網無益,需要系統性的介入、科學化的治理,從源頭做起。監所內目前關押最多的收容人犯罪類型,這幾年已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癮)挪移為公共危險罪(酒駕),如何有效面對酒癮者及其公共行為,將有酒癮並導致實質傷害者放在監所內真的有效嗎?邀請一同來思考。
▶立院審議酒駕致死可判死 司院、法部異議(聯合新聞網)
▶酒駕修法排入立院臨時會 朝野均提加重罰則草案(公視新聞網)
▶嚴懲酒駕累犯!從嚴審查不易科罰金 判6月以下者入獄坐牢(聯合新聞網)
▶關注酒駕!蔡英文指示完善法令(yahoo新聞網)
▶酒駕受刑人44%有重度酒癮!酒精鎖執行率低 交通部承諾提高罰則(Ettoday新聞雲)
▶遏止酒駕累犯 橋檢:不准易科罰金、直接送監執行(中時新聞網)
▶立院初審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乘客連坐最重罰1.5萬(中央通訊社)
▶酒駕重刑化 真是解方嗎?/王子榮(聯合新聞網)
▶韓國修法嚴懲酒駕變違憲 法界:台灣規定較明確(聯合新聞網)
▶再談酒駕:台灣必須停止民粹式的無腦修法,酒害防治須從源頭做起,光補破網是補不完的/李俊宏(關鍵評論網The News Lens)
圖片來源: 中央通訊社
813。這是大法官會議的最後一號解釋文。自今(2022)年1月4日起,憲法訴訟新制正式上路,「大法官釋字」正式走入歷史。「憲法訴訟法」在2018年12月18日立法通過,1月4日開始施行,由15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將取代原有的「大法官會議」,表示審理程序將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
▶憲法訴訟新制今上路 許宗力:更加保障人民基本權(中央廣播電台)
▶憲法訴訟法上路 大法官可審違憲判決、人民可個案聲請(中央通訊社)
▶憲法訴訟法新制施行 「大法官釋字」走入歷史(聯合新聞網)
▶【監所關注小組】憲法法庭公布的第1號公告!(監所關注小組)
▶憲法法庭審查庭分配完成 3名大法官一組篩選程序不合法案件(中時新聞網)
▶憲法法庭上路 司院推研究法官惹議(中時新聞網)
▶一起讀判決|防人民聲請釋憲案暴增 新制靠這招把關(蘋果日報)
▶釋憲進入新時代:除了人民可以提「個案」釋憲外,一張表看懂《憲法訴訟法》改了什麼(關鍵評論網The News Lens)
我們眼中的「非常」,往往是監所收容人的「日常」。各種行政決定隨時即刻異動日常生活的樣貌,在【非。常。日。常】主題裡,有因應相關防疫管控措施所進行的各項舉措,從在監到出監,有晦暗不公,也有溫暖和未來。
▼矯正署公告
本期國際新聞蒐錄了這兩週國際監所的最新動態。我們看見,疫情仍是世界共通的處境,在監所工作30年的聯邦監獄管理局長可以因防疫不力提前下台,這場不斷變化隊形的戰役,我們仍在持續對抗中,監所不僅不例外,反因其全控機構的特質,更加緊張。另外近年來我們也發現,「酷刑」是重新檢視各類機制的嶄新視角和識框。以往在國際情勢對峙或各國威權民主的不同進程階段下的「在囚者」,無論是受政治迫害的人權者之在監處遇,或一開始起造運作即是違反人權基本價值的目的,透過人權法庭、司法追訴等等,才能提供自省、匡正、往前走的機會。
▶應對疫情不力挨轟 美聯邦監獄管理局長自請退休(聯合新聞網)
▶慘不忍睹! 遭阿聯酋迫害 曼蘇爾爆獄中生活「根本酷刑」(中時新聞網)
▶允許CIA設黑監獄施加酷刑 立陶宛政府判賠「永久囚徒」3百萬 (Newtalk新聞網)
▶關達那摩灣監獄運作20年 聯合國專家籲美關閉(聯合新聞網)
經過小組數度提出,全國51間矯正機關外部視察報告(109年度第四季~110年度第三季)共四次,全數上網!請點選各監所參看各季報告。
「人才庫」(滾動式修正)部分亦更新至291位,若為機關推薦不再以自我推薦標註,更確認推薦人的來源。
【監所關注小組】2021年度工作報告:回來,是最遙遠的距離——那些我們避而不談的人們
疫情籠罩的2021年裡,監所關注小組的年度計畫【回來,是最遙遠的距離——那些我們避而不談的人們】,持續針對監所各項議題進行努力,包括:「培力自己,陪伴他人:監所通信計畫」、收容人及家屬支持計畫、關鍵議題與司法救濟訴訟協力、發行出版品(「關我什麼事」季刊、「牢獄能解」雙週報)、舉行牢騷之夜、焦點座談、組織培力(讀書會、志工六小隊)等,且今年更首次以高中生學員為核心舉辦「2021關注監所夏日線上課程」,更主動走出同溫層,到了街坊廟口舉辦「廟口說監所」活動。
邀請您,與小組一同回顧、檢視2021年的種種足跡與行動,即便路途仍舊艱難,希望回來的距離,縮短一些些,在路途中,每個人都能看見自己的光芒閃耀。回來社會,成為之一。
【2021年12月份監所關注小組捐款徵信&工作報告】
2021年12月份小組收到善款共63,250元,非常感謝,每一份心意與支持。歡迎點入連結一同回顧、檢視小組的12月份工作報告,也歡迎捐款支持,您的涓滴支持,是小組永續經營的重要力量。
【反對無效的監護處分修法,應確實縫補社會安全網!】
無限期的終身監護,除了違反聯合國身心障礙者人權公約的精神,引發違憲爭議之外,另以對於人身自由拘束無設期限的美國為例,會使部分個案會極力掩飾自身疾病狀況,放棄精神異常抗辯以求適用一般刑責,最終在未接受醫療治療跟銜接處遇的情況下就回歸社區,反而更不利於整體社會安全。
而從資源分配角度而言,國家資源一但投注在長期監護,極有可能會壓縮到其他部份需求。以德國的經驗來說,他們在設置了司法精神病院之後,因為沒有設計良好的社會復歸機制,導致監護處所爆滿,國家耗費鉅額預算。而從目前的經費編列情況就可以看見,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分別編列34.6億元用於「精進監護處分」(建立司法精神病院、戒護人力)以及2.6億元用於開設司法精神病房,中央投入大量資源於建置監護處分執行處所,卻未投入分毫於觸法精神疾病者回歸社區後所須轉銜的資源。
▎社會對於觸法精神疾病者,真正要做的是什麼?▎
精神障礙者的犯罪歷程,經常是複雜的,不僅會受到精神疾病的影響,也會與其社會環境、成長狀況、家庭結構、成癮物質使用、病後的生活支持是否足夠等因素交互作用,除了穩定精神疾病以外,也需要針對其社會適應的不良因子一一給予處遇,並協調社區處遇的力量,例如可參考日本《醫療觀察法》設有「社會復歸調整官」,並且有訂定「社會復歸計畫書」,明確責成哪一個單位、負責什麼樣的事情,同時編列相關預算執行,以及建置受監護處分人回歸社會後所需的社區資源。
這些都需要政策資源投注、也才是真正需要政府及社會大眾關心與重視的關鍵。
為了真正地縫補社會安全網,而非造成無謂的資源浪費。本連署希望爭取以下四大修法方向:
若您也認同我們的想法,請不吝填寫連署,我們需要集結各位的聲音,將公民真正的想法、社會真正需要的方向,傳達給各黨派立委,期待立法機關能審慎重視上述問題,建立兼顧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庭與社會福祉的最佳策略。
【2022年元月份監所通信計畫志工培訓課程】報名中!
小組持續每月定期舉辦培訓課程,邀請大家一同加入我們。提醒所有想參加寫信計畫的朋友們,要先上過培訓課程,彼此溝通交換意見後,再來投入計畫。我們期待這個異溫層的相遇,改變理解彼此和自身處境,並轉個角度看世界。
時間|2022年1月21日(五)晚上19:00-21:00主講|陳惠敏(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方式|實體、線上參與並行
【你就是那朵玫瑰花:歡迎演講與課程規劃邀約】
監所議題一直以來就像是房間裡的大象(Elephant in the room),如此明顯,卻也輕易的被視而不見,可能被刻意隱藏,也可能不經意地被忽略,但是我們知道,大象就在那,從頭到尾就在那,我們也看到監所內包羅萬象的議題,卻被摸象般的理解。
所以監所關注小組持續的透過各種可能的管道推廣監所議題,從單一個案到集體政策,從前端的司法救濟到後端的個案追蹤,不只是與專業者、社會大眾對話,也與官方、行政部門堅定地表達意見,只要有一絲機會能讓更多雙眼睛關注到監所,我們都不會放過。
而隨著小組持續舉辦的各式活動與培訓,看到的是越來越多的夥伴與朋友加入監所議題的行列,不論是原先就有興趣,或是後來被點燃起熱情,對於監所議題來說,都是很好很好的。
也因此,監所關注在接下來的時間,希望能透過與各界的演講合作與課程規劃,接觸更多潛在的夥伴,不論是學校或是各式機關,都非常歡迎,合作的形式可以是「108年課綱」當中的「人權議題」課,也可以是以演講或講座的方式呈現,而在內容上也有極大的彈性,舉凡認識監所、監所醫療、收容人司法救濟、收容人與家屬支持、培力自己陪伴人們:監所通信計畫介紹,都是監所關注小組可以提供與合作的內容。
小王子的開頭曾經提到一幅畫,大人們都說那是一頂帽子,但小王子看到的卻是一條蟒蛇吃了大象,也許我們需要的是更多的小王子,讓我們看到更多看不到東西。
編輯群(依姓氏筆畫排列)
本期主編:陳惠敏
編輯:王譽臻、朱虹樺、朱家誼、辛沂臻、任光潁、郭尚恩、陳禹瑄、陳惠敏、
賴仁祥、鄧羽芯、詹馥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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