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背景來源:台東戒治所)
2018年台灣從高齡化社會正式邁入高齡社會,年齡結構快速的高齡化,在2021年時,超高齡(85歲以上)人口更占了老年人口的10.5%,而這樣的社會現狀,也同樣複製在監所中。
截至民國111年6月底為止,我國在監服刑65歲以上之高齡收容人人數已達到1,961人,較之去年同期人數增長了22.9%,佔全體收容人的4%,其中更有669人的年紀達70歲以上。
高齡收容數字背後的真正原因,除整體人口結構趨向老化的人口學因素外,其中仍有可能包括三振法案、懲治盜匪條例、微罪撤假、重刑化等因素影響,以致長刑期收容人口逐漸翻轉以短刑期收容結構為主的現況,而必須於監所內度過大半輩子。
隨著台灣社會對刑罰意見兩極化,與高齡收容人的數量增加,下面小組將會與讀者共同探討有哪些問題是我們需要認識的。
對於上了年紀的收容人來說,行動不便、偶有病痛、生活適應等相關監所處遇,都較一般同學來的更加困難。以醫療層面為例,在一篇訪談監所護理師的文章當中,就有提到監獄沒有提供一個良好的公共衛生環境,而對於健康觀念的宣導也遠遠不足,時常會看到一些在一般生活中所看不到的病症,像是夏天,常有收容人因蚊蟲叮咬,而導致蜂窩性組織炎;對於高齡收容人來說,除上述風險外,其仍須面臨慢性或多重疾病,但在監所的環境裡,卻不一定能提供他們所需要的醫療資源。以目前監所醫療資源佈建而論,雖然現在已有二代健保進入監所當中,開始有特約門診、契約醫院能進行簡易醫療處置及相關檢查,但能夠在監進行治療的仍然只有台中培德醫院。就算收容人或家屬想選擇保外就醫、自行花費以獲得更好的醫療資源,卻也不一定能得到獄方的許可,與外界想像中有規定就能依規定執行的情況截然不同。
我國高齡收容人主要來源於三:一是高齡累犯,從年少即開始在監所反覆進出,而個人社會支持匱乏,甚至是斷裂,久而久之就如同旋轉門一般,永遠轉不出監所的大門;二是重刑化的狀況下所導致的長刑期,必須在監所迎接自己的老化歷程的長刑期收容人;三則是在年事已大時才面臨自由刑罰的高齡初犯。針對三種不同狀況的收容人,所呈現的處遇需求自然也有所不同,就高齡收容人而言,目前監所最明顯的處遇服務便是在收容人的日常生活中加入減緩生理機能退化的課程諸如數字畫、曼陀羅以及提供加強收容人家屬支持、以宗教信仰為基礎的輔導課程等相關活動。
但在基礎生活起居的部分,目前大部分監所舍房內仍以蹲式馬桶設置為主,雖然有些場舍中可能會有坐式馬桶、扶手,可是畢竟不是所有監所都有相對應硬體設備,目前資源佈建是否能切實回應高齡收容人需求,仍不得而知。
心理層面上,當人面臨老化時本就會因生理機能的退化而產生自覺不如他人的失落感、並且認為自己的生活已經開始需要倚仗他人而將自己視作一種負擔,失去對生活的控制感、獨立性,甚至由此往後衍生出更多有心理創傷風險的負面情緒。一般高齡者尚且要面臨如此繁重的心理負擔,何況大多數的高齡受刑者是在年事已大時才入監,除前述障礙外,還要承受親友的不支持、甚至斷絕聯繫,或是較之社會上的高齡者更為極端的社會參與減少、孤獨感。又或是面對監所的不合理待遇時的逆來順受、受刑人間的潛規則、與同齡者的頤養天年相較,自己卻要在監所度過晚年的相對剝奪感等等,在在皆加重了收容人的心理創傷。
監所也為因應收容人需求而請了心理師、諮商師、社工師等相關專業人士來緩解收容人心理,但終究供不應求。
最後,在作業及處遇方面,多數高齡收容人的需求與年輕收容人不同,像是職業訓練課程,教育訓練基於佔大多數的青壯年族群需求進行考量與規劃,使得高齡收容人難以勝任監所安排,像是書寫能力、算術能力的訓練;又或是面對工廠作業,高齡受刑人可能因其身心障礙或健康狀況而無法滿足監所方對於收容人的期望或要求。
隨著我國各式議題的交互作用,未來監所必定仍須面對更多的高齡收容人,但是按照目前的改革速度與執行方式,潛在的風險與既存的問題勢必更加嚴重,而監所、社會如何運用資源來對待高齡收容人,已然成為一項迫在眉睫的重要議題。